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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特邀监察员职责 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我当行风监察员
上传时间:[2006-11-22] 浏览次数:86
履行特邀监察员职责  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我当行风监察员   
 
民盟支部成员 财经学院教授   潘亚岚
 
    十一月七日至九日,我和浙江省国税局聘请的三位行风监察员一起去嘉兴市国税局和桐乡、嘉善县国税局进行行风监察和调研,这已是我就行风建设第六次下基层进行明察暗访了。2002年,经浙江省民盟推荐,我担任了省国税局行风建设特邀监察员。四年来,在浙江省国税局、民盟浙江省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统战部的支持帮助下,用自己的专业和敬业精神认真地履行着特邀监察员的职责,回顾四年监察员的经历,我非常感谢民盟省委和省国税局给我参政议政的机会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同时也见证了我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进程中,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改进和创新行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特邀监察员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手段。本人非常重视这项职责的履行,几年来,不论教学研究工作多么繁忙,都要想方设法抽出时间参加省局组织的调研活动,到各地市县国税系统进行实地监察。出发前,先做好案头准备工作,每到一地除了听取局领导的工作汇报外,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召开社会各界代表(人大、政协等)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举办纳税人座谈会,以问卷调查(不记名)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召开税务机关一线干部座谈会,了解税收征管基层工作实际。每次调研还根据行风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如:2003年,我们调查了“税务师事务所与税务机关脱钩情况及是否存在税务机关要求强制代理问题”;2004年,调查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体系建设问题”;2005年,调查了“税务机关公平执法情况”;2006年,调查了“税收管理员的履职情况及效果”和“税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实际执行情况”等。
    通过汇报会、座谈会、调研会,总结和评价国税系统行风建设的成效;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行风监察过程中了解的信息和调研成果,及时反馈给省国税局,积极建言献策。
    1、针对中小学教材中存在税收内容陈旧、观念落后的状况,将相关内容进行归纳整理,提出修改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省国税局和省教育厅教研室课程办。省课程办非常感谢对他们工作的支持,表示下次教材修订中一定听取意见,并与国税局建立了工作联系,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2、提出税务师事务所不应分属“国税”与“地税”管理的建议。税务师事务所与税务机关的脱钩改制工作早在几年之前已经完成,但受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在管理上仍沿用了原有的模式,将税务师事务所由“国税”与“地税”分别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不仅导致脱钩工作不彻底,而且因业务分割而产生人为垄断,税务师事务所之间产生不公平竞争,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也非常重视这一问题,于2006年4月下发了《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的规定,要纠正个别地方仍然将税务所划分为国税所、地税所实行分别管理的做法,实施统一管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在给我们的书面反馈意见中也明确了这一做法。
    3、为规范核定征收户的税收管理问题建言献策。针对浙江省个私经济比较发达,核定征收户较多,管理难度大等现状,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对科学界定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提高定额的公平性,以及加强税收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希望引起税务机关的重视。后来,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9月下发了《个体工商户征收定期定额税收管理办法》,建议中的许多内容与该办法不谋而合。浙江省国税系统为了提高个体定额的公平性,依据科学规范的定额程序和方法,实行对定额结果在办税大厅或经营集中地进行公示,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增加办税透明度,并通过税务管理员加强税源管理等措施有效提高了核定征收的税收管理水平。
    4、探索税务机关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新思路。为了对浙江省国税系统的纳税人服务体系有更深入了解,发现存在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并为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服务体系寻求对策,在省国税局和各地市监察室的大力协助下,在2003年我们对纳税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325份,收回310份,调查遍及八个地市,并到部分基层税务机关、纳税大厅、企业实地调研。而后完成了《行风建设新思路,纳税服务新举措》的调研报告,并荣获2003年度浙江省国税系统调研成果二等奖。几年行风监察员工作,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国税系统在纳税服务理念和举措上的巨大变化。税务机关从原来的管理监督型向管理监督服务型转变,以纳税人为中心,将服务理念贯穿到税务征管全过程,为纳税人服务成为税务干部的一种工作职责。在服务方式上,由原来的笑脸相迎、美化纳税环境、增加硬件设施等表面文章转向更多的侧重于提高税务干部业务素质、公平规范高效执法等更深层次的要求上。在管理模式上,由原来以道德宣传为主,转向制度保障和法律监督与宣传并重,构建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严肃法纪的惩治机制。
    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在浙江省各地市政府、工商局、税务局等主办单位开展的为纳税人服务的专题讲座上,我有幸被经常邀请担任主讲人,利用给企业家讲课的机会,宣传国家税收政策,规范企业税务管理,帮助企业树立防范税务风险意识,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纠正企业在涉税事项处理上的误区,并指导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减低税收成本。几年来,已经为浙江企业界专题演讲数十场,听课的企业家、财务主管数以万计,不仅与纳税人建立了广泛联系,而且对纳税人在税务上遇到的问题与困惑有了更深切的了解。纳税人遇到问题也乐于向我咨询,对于他们提出的问题,我总是耐心解答,通过现场作答、电话咨询、邮件回复等方式义务解答纳税人税收问题不计其数。
    我是一位普通的民盟盟员,既是税务机关聘请的行风建设特约监察员,又是从事税务研究的专业教师。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在行风监察员工作中发挥特有的作用是我的优势,也是我的愿望。我愿意为推动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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