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浙江省“海外留学英才”的通知
上传时间:[2006-04-10] 浏览次数:228

各党总支、有关部门:

根据浙侨联[2006]13号《关于开展浙江省“为国服务十大杰出海外留学人士”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2006年将表彰百名浙江省“海外留学英才”、浙江省“为国服务十大杰出海外留学人士”。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改革开放以来,在外留学1年以上(包括1年),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志于为祖国和家乡的发展作出贡献的浙江籍(包括籍贯在浙江或出国前户籍在浙江)海外留学人员。
   
二、浙江省“海外留学英才”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
    2
、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成绩显著;在国际和国内著名杂志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过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等方面奖励或表彰的主要人员;
    3
、在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被广泛认可,在本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工商管理等领域从业具有突出贡献;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内外大奖;在政府机构、中介机构、管理或咨询部门等各行各业工作成绩突出;
    4
、自主创办企业,且创办的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上,或通过自己的专利开发新产品等方面成效显著;
    5
、在参政议政、中外友好往来、交流合作、参与社团事务、维护侨胞利益等方面业绩突出;

三、浙江省“为国服务十大杰出海外留学人士” 推荐条件
    
符合上述英才推荐标准外,“十杰”评选者还应表现在为国家或家乡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方法和程序

1、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2、被推荐(自荐)人员须报送如下材料:①《浙江省海外留学英才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②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和500字以内的主要成果概述(指最有代表性的获奖成果、科研项目、专利项目和创业成果);③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意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④本人生活照1张。于2006425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校党委统战部汇总后统一向省侨联、留联会推荐。

联系电话:86915064        电子邮箱:tzhb@hziee.edu.cn
 
附件:浙江省海外留学英才推荐表.doc

 

                                  2006年4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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