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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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体系
上传时间:[2002-07-01] 浏览次数:235

    
  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坚持我们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又要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不断总结宗教工作取得的新的实践经验,努力完善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正确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石,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原则。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以往一切宗教观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的基础上的。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础理论或基本原理主要包括:在宗教的本质问题上,认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宗教的产生、发展和存在的根源及消亡的条件诸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们对客观世界乃至生命本质的认识愈来愈深刻,从而对宗教本质的认识也会愈来愈深化,宗教幻想的领域必然会逐渐缩小,宗教最终是要消亡的。这是一个总的趋势。但是,沿着这个总趋势发展的进程是漫长、曲折、复杂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将随着其消亡的历史条件逐渐成熟而消亡;宗教对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实行政教分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不断创新而形成的完整的宗教理论政策体系。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人,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与时俱进,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的宗教实际相结合,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江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的无产阶级政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立场、基本态度、基本观点,与当今世界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相结合,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宗教问题的实践相结合,与中国共产党“三个代表”的时代要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高利益相结合,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问题上,江总书记指出,宗教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不仅过去长期存在,将来也还会长期存在,不可能强制性地消灭它。宗教存在的根源在于现实社会,而现实社会的矛盾斗争和不平衡发展的长期性,又决定了宗教根源存在的长期性,决定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从长远看,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人们不断掌握自然界的奥秘和自己的命运,对客观世界、生命运动和宗教本质的认识不断趋于科学和理性,有利于宗教最终走向消亡,但这绝不是短时期内可以达到的。宗教走向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在对待信教群众问题上,江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明确肯定我国信仰各种宗教的一亿多群众“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强调“不能简单地把无神论与有神论的差异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思想信仰虽然不同,但在如爱国、维护祖国统一、拥护社会主义等涉及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原则问题上是可以一致的。因此,必须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在认识宗教的社会作用问题上,江总书记指出,“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和国际上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在共产党人对待宗教问题的态度上,江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不信仰宗教,同时坚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努力认识和掌握宗教自身的规律”。强调要对宗教事务进行科学管理,这种管理,既要“有利于抑制宗教中的消极因素,又要有利于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而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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