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党委统战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助各民主党派组织、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侨联、留联会按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

3、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校党委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安排使用工作

4、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

5、组织做好校党政领导同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的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等,充分发挥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在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建言献策、凝心聚力作用。

6、组织开展统战宣传、信息和统战理论研究工作,做好统战信息宣传平台建设。

7、指导和协助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8、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及省侨联等的工作联系和情况交流。

9、做好来信来访及文件管理归档工作。

10、认真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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